张海福律师亲办案例
赡养纠纷
来源:张海福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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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夫妻均80有余,育有二儿二女,均已成家,因房屋拆迁分房原因,导致两个儿子与两个女儿产生分歧,继而针对原告,儿子不再赡养老人,原告夫妻没有生活来源,年迈体弱,老伴腿有残疾,却被迫住在六楼楼顶,日常生活难以为继,儿子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面,二老伤心绝望下找到律师将儿女诉至法院,要求每家每月承担赡养费2000元。

经过艰难的取证,开庭后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,被告每家每月10前支付原告2000元,原告治病费用另行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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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海福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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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46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海福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陆港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1*********5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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