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夫妻均80有余,育有二儿二女,均已成家,因房屋拆迁分房原因,导致两个儿子与两个女儿产生分歧,继而针对原告,儿子不再赡养老人,原告夫妻没有生活来源,年迈体弱,老伴腿有残疾,却被迫住在六楼楼顶,日常生活难以为继,儿子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面,二老伤心绝望下找到律师将儿女诉至法院,要求每家每月承担赡养费2000元。
经过艰难的取证,开庭后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,被告每家每月10前支付原告2000元,原告治病费用另行支付。